基于變形和能量的低烈度區超高層建筑抗震性能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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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世界各國的抗震設計規范普遍采用振型分解反應譜法進行工程抗震設計,彈性反應譜理論仍是現階段抗震設計的最基本理論。但基于彈性反應譜理論的抗震設計不能反映地震動特性對結構破壞的影響和強震作用過程中結構的真實反應,尤其是對于超高層建筑,該方法不足以考慮長周期地震動對結構的影響[1]。我國《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2](簡稱抗規)要求超高層建筑應補充進行小震作用下的彈性時程計算以及大震作用下的彈塑性時程分析,并針對薄弱部位采用相應的抗震性能化設計方法。因此,采用靜力或動力彈塑性分析方法對結構進行大震作用下的抗震性能評價已經成為超高層建筑抗震性能設計的必要環節。長期以來,人們主要采用最大變形(位移)進行結構破壞評估[3],但該方法僅僅反映了地震的強度特性,無法考慮地震動的持時特性。相關研究[4,5]表明,應綜合考慮“一次超越變形”和“滯回耗能”才能全面、準確地評估結構的抗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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